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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走還是不走,是一個問題

2014-04-09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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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走還是不走,是一個問題
鈦媒體的趙何娟曾經和我說過一個故事。她認識的一位非常資深的紙媒新聞人,在09年的時候就打算離開自己的媒體,不過有一個條件:堅決不做公關。這件事磨啊磨啊,一直沒有走成。終于有一天,這位媒體人離開了,去向是:某個網絡公司的公關。

聊起這個故事的場景是,我在和趙何娟討論媒體人(其實準確的說,應該是采編人員,姑且先這么寫之,以下如沒有特別注明,媒體人均指采編人員,也就是記者和編輯)到底會些什么。我的看法是,大多數媒體人啥都不會,只會寫報道。一旦媒體產生危機,需要跳船謀生的時候,搞來搞去,發現自己還是只能做公關。所以媒體人這一行,跳槽去做公關的,多到不可勝數。

為什么是公關?

首先看外部,也就是公關這一頭的需求方,中國很多企業信奉“公關就是和媒體搞關系”,有媒體人出身的背景,自然會給搞關系添加很多便利。就我所混的互聯網圈子,網絡企業里大把公關都是前媒體人。企業愿意支付較高的薪水招徠媒體人,是媒體人轉行公關的外部動因。

再看內部,也就是作為供給方的媒體人。老實講一句,很多媒體人并不甘心去做公關,道理也很簡單。做媒體人的時候,外出都是被稱為“老師”,公關們至少面上都是客客氣氣的,還有很多可以非常優雅的吃喝拿的機會,上班也相對自由。一旦做了公關,那就得換個角色稱其他人為“老師”了,精心伺候別人優雅地吃喝拿了。總體說來,公關(PR)不是市場(MKT/AD),預算相對有限,本質上不是花錢的主。企業招募你是想讓你憑借過去的人脈搞關系,而不是憑借企業的錢搞關系。企業公關雖然有甲方之謂,但到底還是一個求人的活。

當然,我也不排除有些媒體人內心深處有所謂“專業主義”、“媒體倫理”之類,感覺上在和過去的自己反其道而行之——學術圈里的確有視新聞與公關為對立專業的人,有一位學界大拿曾經要求校方將某學院的公關專業剝離,因為他認為這是矛盾的——不過我愿意說句得罪人的話:這種言語,聽聽也就罷了,哈!

很多媒體人最終還是選擇了公關,實在是因為這件事的基本原理和自己原來所操行當有些類似,方向雖然不同,邏輯大致趨同。更有意味的是,有的企業招公關,其實就是想讓他們寫稿。行內一家非常有名的網絡公司被人稱為公關第一,其實有件活就是寫公關稿。它可以做到面向不同的媒體乃至不同的版面,寫好不同角度的稿,供媒體選用。拿了紅包還不用費力,而且還不擔心撞稿,這事深得一些媒體人的喜歡,自然被吹捧為公關第一。寫稿這事,媒體人擅長啊,可不就是那幫前媒體人寫的!

為什么不可以不是公關?

因為除了這個,實在是:不會了。

商業媒體里的很多報道,有的還寫得頗長,不乏佳作,但依然只觸及表面。我和一家財經媒體的人開玩笑說,別看你們一篇又一篇的金融稿子,你旗下的那些資深資淺記者,寫起來氣吞山河,又有哪個可以跑銀行里做個支行行長的?

這和媒體注意的東西有關。總體來說,新聞報道要講注意力——也就是有無報道價值。報道看重的是“非尋常事和非尋常人”。國外有個學者,把社會上發生的事做了兩個維度的切割,拼起來一共是四類:好人好事、好人壞事、壞人壞事、壞人好事。最有報道價值的是好人壞事、壞人好事,因為有違和感,容易吸引眼球。比如說韓寒有無代筆的事,就是典型的“好人壞事”,非常容易受到大吃一驚后的關注。包括時下的文章事件、馬航事件,都有這方面的影子。

但商業上,其實真正追求的是“好人好事”:對的人做對的事。商業上希望離奇的故事越少越好,一切要按部就班,不可控的事情發生,對企業只有壞處沒有好處。但媒體人就喜歡關注這點。有時候企業為了刷存在感的需要,也會故意制造點這類事,但總體來說,它們并不喜歡離奇事件。

有一個專營婚介服務的自媒體人和我聊天,提到她早年在媒體做情感方面的內容時,就喜歡做比較另類的人的故事,這樣容易吸引眼球。今天她自己真正做這門生意的時候,她反倒喜歡正常的人,因為正常的人更容易滿足婚姻需求。我稱之為媒體思維和產品思維的對立。媒體思維追求圍觀需求的看客,產品思維追求實際需求的用戶。兩者是有極大差異的。

做商業報道的媒體人,大多數壓根不懂商業。有些媒體人在某一行混的時間極久,但還是不懂這一行。還有些媒體人是懂的,但執行力比較差。既然混到極懂的份上,想必也混了很久了。但凡混了個七八年的媒體人,執行力是要打個問號的,畢竟過慣了優哉游哉的日子。從企業那頭,委任一個媒體人去做實際業務部門的leader,是有些不放心的。

有一家風投基金,曾讓我幫忙找個分析師,所提的條件就是最好是個媒體人(能寫東西,且有一定的視野),但不要超過三年。不超過三年的原因就在于,混太久的媒體人,基金擔心無組織無紀律。哈哈,真的,資深媒體人的確會有這個毛病,而且怪話一堆(也擅長制造怪話),都是一個比一個厲害的負能量中心。

事實上,企業的公關對企業自身運作,并不太了然,大多數都是面上的東西。雖然有所謂《公關第一廣告第二》這種給公關人打雞血的書,但我還是要說一句,公關的位置真心不是那么重要的。產品是1,公關是0,產品不好不能滿足需求,一切白搭。公關的作用是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對企業的影響,有限。

對于同樣不太了解商業深層運作手法的媒體人而言,公關的確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選擇。

有沒有例外?

當然有,也不少。

比如說前商業價值的主筆夏勇峰,現在是小米科技的生態鏈產品總監。

比如說前天下網商的主編許維,現在是企業社交軟件明道的銷售副總裁。

比如說前21世紀經濟報道的記者曾航,現在是游戲公司觸控科技的戰略總監。

嗯,都不是搞公關的,呵呵。而且都有個特點:年輕人,媒體行當的采編資歷大致不超過五年,實在是談不上“資深”二字。

不過細說起這三個案例,還是有些區別的。夏勇峰北航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專業畢業,本身不是一個什么學媒體學新聞的,具有收斂的理工科思維,他離開媒體所做的轉彎,是最大的。許維彎度略小一些,銷售和傳播密切相關,但明道的銷售對象是機構,可以說并不靠大眾傳播做銷售。而曾航的彎度最小,戰略這個事,是需要媒體思維的。媒體本身就喜歡聊這種趨勢性的東西。

媒體人還有去做投資的,這里面最成功的的案例之一大概就是熊曉鴿了,這位學新傳的研究生曾經做過電子導報的主任編輯,后來成了著名投資機構IDG的重要人物,至今仍有很強的媒體情結(比如在母校設立熊曉鴿新聞終身成就獎、熊曉鴿亞洲報道年度記者獎,也投資過媒體)。不過,另外有一種聲音認為,跑某個行當的媒體人忽然搖身一變成為這個行當的投資經理,大體就是該行當迎來泡沫期的重要標準之一,回顧一下互聯網史、電商史,也不無三分道理。

更多離開媒體的人,選擇的是創業。僅就互聯網圈和科技圈,這方面的例子就極多了。知名度大到例如劉洲偉離開21,小到一個財經媒體里的小銷售獨立門戶去做襪子生意,不勝枚舉。

創業的一個好處就在于,沒人有資格說你行不行——轉道企業去弄個差使,還得企業方面點頭。媒體人其實是蠻容易創業的,因為到底看得多。但媒體人創業犯錯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執行力當然是個問題,但更要命的事在于,很多看似邏輯成立的事,一踏進去,就發現水極深。這方面,無論是創業家的牛文文,還是騰訊負責開放平臺的徐志斌,都向我有過類似的表述。

媒體人創業去做和媒體相關的事,是很多的,比如21的左志堅做的拇指閱讀,就是一個與書籍有關的生意,書籍說到底還是媒體。中企李岷的創投分享會、財新趙何娟的鈦媒體、一財駱軼航的pingwest,都是至少到目前為止媒體屬性極強的創業項目。上一個紙媒工作在商業價值的陽淼,搞了一個山寨發布會,也和媒體有極大的關聯。滬媒的一位媒體人黃維,很早就離開媒體一門心思搞移動營銷,還整出了一個上市公司。營銷這個事兒,也是和媒體打交道的。

媒體人創業很重要的一點是得具備“產品思維”:滿足實際需求而不是滿足看客。左志堅一直在慢慢打磨他的拇指閱讀,以至于有時候我甚至會認為他步子好慢。趙何娟亦聲稱要做幾個滿足實際需求的產品,可以繼續觀察之。李岷弄出了一個“文集”的產品,就我個人而言,倒是滿足我的需求(不知道是否滿足他人的)。連一開始以標準自媒體形象示人的“羅輯思維”的羅振宇,最近也開始謀劃“社群電商”,據說要賣羅振宇牌月餅、羅振宇牌水餃了——只要人一掏錢,這事就不是看客那么簡單咯。

媒體人的另外一脈,就是搞經營的,轉行相對容易很多。做經營本來就是做生意。不過做經營的人,一般知名度不高,屬于悶聲大發財的那種,不太受到公眾關注罷了。

最后一個問題:可以不走嗎?

依然有人選擇了繼續堅守。后面的原因有兩個,其一是實在走不了,沒人要啊,創業又不敢。其二是相信媒體依然有價值,事尚可為。

我基本同意媒體有價值且有商業價值:1、媒體是剛需,離開媒體普通人的視野只有100米;2、媒體的毛利很高,屬于白粉生意,毛利在5-6成的,比比皆是;3、在中國,媒體這一行可能會有制度紅利。最近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習近平鼓勵制作出版、制作播出分離是寫在文件上的。

從當前的媒體運作趨勢來看,我總結了一個規律:把媒體當手段做的,都還賺了點錢,把媒體當目的做的,都還在那里苦哈哈的。所謂當手段,就是媒體是某一個商業的擴音器,這方面,創業家是最好的例子:它是創業服務的一個喇叭,牛文文本身是靠創業服務來賺錢的。

既有的媒體模式正在瓦解,瓦解的根源在于廣告對位置把控的力度在下降。過去,廣告附著于一段好的文本(視音頻)之上,它與文本之間的位置緊密到受眾不可撼動。媒體作為一個商業模式,本身成立。但在今天,位置的強制性正在被消融,受眾擁有越來越多的技術工具讓廣告從那個位置上離去——從這點意義上出發,我認為那些屏蔽視頻廣告的瀏覽器也好插件也好,是符合大趨勢的。而且,內容在被層層轉發時,原本附著在該內容上的廣告,早就已經不見。微信公眾賬號里,太多這樣的例子,即便是該媒體自己的內容,又有幾個會把原來的廣告附著在公眾賬號里一并轉出去的?

當廣告的位置強制性被剝奪以后,媒體的商業模式就受到了極大的考驗,能否成功從這里突圍出來,目前并沒有看到好的解決方案,于是產生了另外一條路徑:我做一門生意,把媒體當喇叭。這條路徑的前提是:我非常了解這個生意,甚至都可以不怎么了解媒體,但必須了解這門生意。

是的,的確媒體人可以不離開媒體,但它有個前提:你必須了解一門生意。如果不是這樣的,那就只好在那里艱難苦守,等到在媒體既有模式崩潰的廢墟上重建一個模式的未來。但這個未來,可能很遙遠,遙遠到你已經無法靜候下去。



關于本號發布的最近兩篇文章,存在兩個事實錯誤,一大一小,需要更正一下。

在《那些出走的媒體人》一文中,提到有媒體人趙楠轉行做投資,這個事實有誤。目前情況是趙楠去向仍未定,向趙楠致歉。

在《走還是不走,是一個問題》一文中,提到前商業價值主筆夏勇峰媒體采編經歷不超過五年,這個事實有誤。我在寫作時,只計算了他在商業價值的時日,忽視了他在之前計世集團的工作經歷,向夏勇峰致歉。

這兩個事實錯誤,之所以被稱之為一大一小,是對我的文章來說的。涉及趙楠的錯誤,在那篇文章里,是非常小的一個舉例性錯誤,刪去對文章毫無影響。

但涉及夏勇峰的錯誤,對《走》一文來說,有比較大的影響。因為我在那篇文章里,提到媒體人從業太久,企業會難以接受。顯然夏勇峰不屬于這種情況。

所以我得找個補,是吧?

其實夏勇峰的經歷,和騰訊微博開放平臺徐志斌有蠻大相似之處,包括轉行前和轉行后。徐志斌做采編人員也很多年,以后在紙媒和網媒待過(更多的采編經歷是在網媒)。轉行后,夏從事的是生態鏈產品經理一職,這個職位看上去很像是搞開放平臺和第三方合作之類(這是個人猜測,如有不對,可批評),徐志斌也是搞基于微博和第三方合作的,有些微博生態鏈的意思。夏徐二人,都是理工科出身,我覺得這點非常關鍵。徐志斌是學挖煤的,哈哈。

關于徐志斌的情況,我曾經和他做過一次訪談。就媒體思維和產品思維這兩個思維話題,他對我啟發非常大。那篇訪談可以通過訪問。

兜回來,再一次為這兩個錯誤向當事人以及我的讀者們致歉。

現在做一些補充說明。
可能會有人有這種印象:我魏武揮看不起做公關的,并有那種讓媒體人不要從事公關之意。

這里要說明的是:全無此意。我研究生學的就是廣告公關,后來跑blogbus做所謂運營官,其實三天兩頭跟著市場部跑出去給客戶提案(有所謂市場部政委之稱),身邊多有真正意義上的好友(不是社交網絡里所謂的好友)從事公關,包括傳統行業和數字行業里的甲方,包括global和local的乙方,還給營銷公司做做顧問——這個經歷,要說我看不上公關行當,是萬萬不敢當的。

我對公關的一個看法還是這句話:有作用,但有限。產品是1,公關是0,這個看法我不否認。我甚至愿意更激進點說,產品是1,品牌是0。品牌好,那就是10,品牌不好,那就是1,但總還是有。但如果產品不好,0再多也沒用。

我在朋友圈上說,單用媒體思維創業的失敗案例之一,就是凡客。有友人說,凡客還不能蓋棺定論,當然,人不是PPG,沒關張,有賭不為輸,將來翻盤也是有可能的。但說一句,凡客過去經營的不好,總是可以的。凡客在品牌打造上,是很有一手的,但在產品本身,弱點非常大。

一個企業,立足的根本點就是滿足實際需求,而不是滿足看客圍觀需求,這個說法,我怎么著都不會否認。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的企業,就算是一時間風生水起,總有一天要完蛋。這個理兒,再怎么互聯網思維,都是顛撲不破的。

拇指閱讀的左志堅,在一個群里和我討論,說美國最好的公關都跑去做政府顧問。我愿意就美國總統的事再說兩句。我們必須承認,奧巴馬打造品牌搞推廣,實在是有一手。奧巴馬利用互聯網社交網絡的事,也是很多營銷人士愿意津津樂道的案例。但大家都看到了,奧巴馬上臺執政實在很一般,支持率逐年下降(這個和馬英九有類似之處)。如果把總統看成一門生意,上臺就是營銷推廣,執政就是實際運營。不得不說,奧巴馬不太會做總統這個生意。吹得好,其實用處還是有限的。

以下說說中國互聯網公司公關的壞話。正是因為我有這種看法,所以我覺得中國跑互聯網口的媒體人,跑互聯網公司做公關——不是能不能的問題——實在是沒做好。

中國互聯網公司有一個特點,如果推免費服務,應者云集,用戶紛至沓來。但如果要推個收費硬件,基本玩不轉,能玩得轉,都是些小錢就能購買的東西,比如說隨身wifi。我認為,這彰顯著中國互聯網公司品牌力不強的特點,中國互聯網公司公關不力難辭其咎。

免費服務,用戶試錯成本低,無所謂,拿來用用看,不行就不用。收費產品,用戶試錯成本一下子就上去了。一個用戶,可以成天換新聞客戶端,成天換手機?你當ta搞手機測評的嗎?讓用戶愿意冒試錯成本的風險,這就需要品牌力。相對來說,國外幾個科技巨頭,就比較強。谷歌蘋果亞馬遜,都是能玩硬件的主。

我以前寫文章說過這個事,中國網絡公關們,動不動就要打口水仗,說對方怎么怎么不好。殊不知兩軍相爭,殺人一萬自損八千,把別人說成10分了,在用戶心目中,你也就一丘之貉,20分算是給你高的了。道理很簡單,對手也會黑過來的。互黑這個事,只會把雙方的檔次越拉越低,不會越捧越高。

小米這個公司就很聰明,喜歡自吹自擂自賣自夸,說競爭對手不好不是沒有,但相對少多了。這個公司算是中國科技公司里品牌力很強的一家。雖然至今有很多米黑,但就算人夸張,0到100億打個對折,0到50億美元行了吧?還是做得很優秀,要看到這一點,要服氣。

小米是吹得好嗎?當然,得看到這個因素。但小米的東西不能算太差吧?有些互聯網寫評論的人很奇怪,一方面說網民如何如何牛逼,一方面又會說小米盡忽悠。我倒想問一句了,這些買小米手機的都是不明真相的群眾嗎?拜托,做人不要太……那個了,好嗎?

我對搞品牌的公關的看法,大致就是這樣。談不上看不起,但要說網絡公司搞品牌的,不是看得起看不起的問題,而是我覺得吧,還做得很不夠。

接下來說說媒體人這一端,我似乎在文中又看不起媒體人了。嗯,我認一個事:我對寫字這個東西的商業價值(注意,是商業價值,不是價值),一向不是很看得起的。我也是個寫字的主,我雖然很珍惜我的字,但我一向不覺著這幾個字能值多少錢。人不要以為自己從事的事是最牛逼的事,這個心態還是要的。

媒體人不了解商業——這話很看不起媒體人嗎?談不上吧。過往的媒體模式,不需要媒體人太了解商業,這個道理就像賣車的不見得要會修車吧?我說賣車的不會修車,這話就算看不起賣車的了?哪門子事,不要太敏感。

現在媒體不行了,要轉型了,要做新的模式了。我的看法,是要去了解一門生意,了解得越透越好。這個看法不一定對,可以探討。

至于有些媒體人的啰唣,唉,我不得不說一句,你連自家待的媒體都轉成啥樣了都不知道,實在是不足以對話咯!

本文由扯氮集博主魏武揮原創撰寫,歡迎于微信/網易云閱讀/騰訊新聞客戶端中搜索ItTalks以訂閱公眾賬號,或于搜狐新聞客戶端科技頻道訂閱“魏武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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