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們現金富可敵國:美國創新困境的征兆?

又有關于蘋果等跨國公司的現金儲備話題了。英國《每日電訊報》報道說,蘋果和微軟兩家公司現金儲備比英國國庫要多。
US Trust搜集的數據顯示,蘋果排名榜首,坐擁950億英鎊,遠比馬來西亞,土耳其和波蘭這些國家多。
而其它具有的現金儲備如是:谷歌350億英鎊、Verizon320億英鎊、思科280億英鎊。蘋果、微軟、谷歌、Verizon、 Pfizer2013年底現金儲備總額達2410億英鎊。
在我看來,持續不斷出現這類統計,不但不是跨國公司好苗頭,甚至不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好苗頭。甚至可以說,這是一國發展模式與科技企業尤其跨國企業創新之間的矛盾所致。
一、跨國布局+美國企業所得稅制擠壓,導致跨國企業寧愿將大部分現金浮在海外,不愿回流美國。
上述公司早已是全球化時代的引領者。部分公司海外業務創收已遠超本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英特爾等公司已開始全球布局。最初是制造業外遷。比如英特爾第一座海外工廠落在馬來。本世紀遷移更密集,中印成為美企最大外遷地,offshoring成為美國民眾流行語匯。
外遷企業集中在IT與信息通信領域,并從早期的制造業務與市場業務外遷延伸到服務、研發、投資等領域。從PC到通信、手機再到無處不在的互聯網,這一趨勢至今仍在加深。
這些跨國公司海外分支創造的越來越多的營收,卻越來越少見回到本國。因為,它們實在難以忍受美國35%以上的企業所得稅率。而且,它們還利用海內外各種市場資源、稅制差異進行布局,從而實現所謂合理避稅。當然,它們在海外國家的避稅手段同樣如此。輕資產型互聯網類企業駕輕就熟。
去年數據說,美國跨國企業浮在美國之外的資金有萬億美元之多。去年庫克到國會山接受調查咨詢,曾抨擊現行稅制,說到逃稅,他說蘋果不欠美國政府一分錢。
二、創新受制于“為投資人服務”的困境
上述企業確實有私利欲望。威廉·拉讓尼克《創新魔咒:新經濟能否帶來持續繁榮》一書,描繪了美國新舊兩種經濟模式發展的路徑,以及支撐它們的體制問題。
新經濟真正崛起前20世紀90年代,美國企業基本遵循著“保留并再投資”的理念,在海內外進行擴張后,利潤留在公司口袋基本不分工或少量分工,它們將更多儲備用于技術研發與產品創新上,以保持未來的競爭優勢。
到了20世紀90年代,隨著全球化的加深,資本遠比技術更像鯰魚,激活整個市場要素。股市的活躍提升了許多科技企業在業務之外的收益。當然,那時,股市還能真正反映技術類企業的業務創新基本面。
到了1995年之后,新經濟里的投機已有瘋狂跡象,并演變成后來第一次互聯網泡沫。許多往日的科技龍頭轟然頹敗,這一局面給了許多新經濟企業教訓,即必須更加依賴真正的業務創新,并與實體經濟加速融合,但也培養了寄生的信念,在所謂“為投資人服務”的理念下,通過操縱股價、巨量回購股票等多種手段來為股東(實際上是為家族、職業經理及機構服務)服務。
拉讓尼克說,這不過將價值從勞動收入轉變為資本收入,最后落入資本家手中。這背后,也伴隨著雇傭文化的變遷,過往在一家企業從一而終的信念逐漸被波動中逐利的信念所替代。企業的創新也開始有更多短期效應。
那么,這與跨國公司高額的現金儲備有什么關聯呢?
1、這與新經濟的波動性有關。無論蘋果還是英特爾,它們都有過瀕臨死亡的經歷,這些現金儲備,能夠讓它們在外部環境巨變時安然度日。這是合理的訴求。蘋果就要求它的現金儲備至少要應付一年的危機。
2、大公司的創新日益面臨困境。它們有大量的應用方案、專利儲備,獲利很多,日子悠哉,經常出現疲軟癥,缺少動力前行。比如,去年,IBM女老大就對對公司發出警告說,“大企業病”太嚴重了,漠視用戶需求,距離用戶太遠,創新不力。
這種局面下,一些巨頭就容易動作變形,過度依賴并購,寧愿借此彌補創新不力,甚至患上“收購整合癥”。而且,許多時候,并購還能給它們帶來財務面好處。上世紀,許多美企喜歡用“權益結合法”來并購,將收購標的企業的賬面價值直接計入自身資產負債表,而商譽等差額卻不當做無形資產計入,從而形成利潤虛構。
而且,并購之后往往伴隨著裁員、縮減成本的動作,這也給了巨頭許多操縱業務與股價的空間。
蘋果的現金儲備多得花不完,在中國,它甚至買來生產設備,租賃給代工方富士康使用。蘋果財報里前年體現為20億美元。
公眾能夠查閱到,現金最多的蘋果,在研發領域的投資甚至排在美國科技企業幾十名之外。
3、維持巨額現金儲備,當然可以用來維持股價。這也是過去20多年美國科技巨頭最常見的一幕。蘋果前年表態說,要拿出550億美元用于回購自家股票。
公眾也能看到,過去一兩個月,美國資本市場科技股股價連跌,許多企業同樣使出了這一手段。掛牌美國的中國新浪,掛牌香港的騰訊,也已跟隨其后。
回購股票,往往打著維護投資人的利益行事。但“投資人”的概念是有貓膩的。因為,只有企業家族、決策層、機構甚至政府層面的力量才真正能夠處置一個上市公司的資源配置,散戶雖然你名義上是投資人,基本無能為力。維護股東與投資人的利益最大化,其實就是維護資本方利益最大化。這正是拉克尼讓所說的,將原本屬于勞動的價值轉移到資本之手。
所以,我認為,這其實已經是一種創新的困境。當然,創新的困境不僅體現在這一方面,還有類摩爾定律的出路,人類征服自然的力量不可能超出物質世界之外。美國作為全球最強大的科技創新大國,這一困境體現的是它的超前性。
US Trust搜集的數據顯示,蘋果排名榜首,坐擁950億英鎊,遠比馬來西亞,土耳其和波蘭這些國家多。
而其它具有的現金儲備如是:谷歌350億英鎊、Verizon320億英鎊、思科280億英鎊。蘋果、微軟、谷歌、Verizon、 Pfizer2013年底現金儲備總額達2410億英鎊。
在我看來,持續不斷出現這類統計,不但不是跨國公司好苗頭,甚至不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好苗頭。甚至可以說,這是一國發展模式與科技企業尤其跨國企業創新之間的矛盾所致。
一、跨國布局+美國企業所得稅制擠壓,導致跨國企業寧愿將大部分現金浮在海外,不愿回流美國。
上述公司早已是全球化時代的引領者。部分公司海外業務創收已遠超本國。早在20世紀80年代,英特爾等公司已開始全球布局。最初是制造業外遷。比如英特爾第一座海外工廠落在馬來。本世紀遷移更密集,中印成為美企最大外遷地,offshoring成為美國民眾流行語匯。
外遷企業集中在IT與信息通信領域,并從早期的制造業務與市場業務外遷延伸到服務、研發、投資等領域。從PC到通信、手機再到無處不在的互聯網,這一趨勢至今仍在加深。
這些跨國公司海外分支創造的越來越多的營收,卻越來越少見回到本國。因為,它們實在難以忍受美國35%以上的企業所得稅率。而且,它們還利用海內外各種市場資源、稅制差異進行布局,從而實現所謂合理避稅。當然,它們在海外國家的避稅手段同樣如此。輕資產型互聯網類企業駕輕就熟。
去年數據說,美國跨國企業浮在美國之外的資金有萬億美元之多。去年庫克到國會山接受調查咨詢,曾抨擊現行稅制,說到逃稅,他說蘋果不欠美國政府一分錢。
二、創新受制于“為投資人服務”的困境
上述企業確實有私利欲望。威廉·拉讓尼克《創新魔咒:新經濟能否帶來持續繁榮》一書,描繪了美國新舊兩種經濟模式發展的路徑,以及支撐它們的體制問題。
新經濟真正崛起前20世紀90年代,美國企業基本遵循著“保留并再投資”的理念,在海內外進行擴張后,利潤留在公司口袋基本不分工或少量分工,它們將更多儲備用于技術研發與產品創新上,以保持未來的競爭優勢。
到了20世紀90年代,隨著全球化的加深,資本遠比技術更像鯰魚,激活整個市場要素。股市的活躍提升了許多科技企業在業務之外的收益。當然,那時,股市還能真正反映技術類企業的業務創新基本面。
到了1995年之后,新經濟里的投機已有瘋狂跡象,并演變成后來第一次互聯網泡沫。許多往日的科技龍頭轟然頹敗,這一局面給了許多新經濟企業教訓,即必須更加依賴真正的業務創新,并與實體經濟加速融合,但也培養了寄生的信念,在所謂“為投資人服務”的理念下,通過操縱股價、巨量回購股票等多種手段來為股東(實際上是為家族、職業經理及機構服務)服務。
拉讓尼克說,這不過將價值從勞動收入轉變為資本收入,最后落入資本家手中。這背后,也伴隨著雇傭文化的變遷,過往在一家企業從一而終的信念逐漸被波動中逐利的信念所替代。企業的創新也開始有更多短期效應。
那么,這與跨國公司高額的現金儲備有什么關聯呢?
1、這與新經濟的波動性有關。無論蘋果還是英特爾,它們都有過瀕臨死亡的經歷,這些現金儲備,能夠讓它們在外部環境巨變時安然度日。這是合理的訴求。蘋果就要求它的現金儲備至少要應付一年的危機。
2、大公司的創新日益面臨困境。它們有大量的應用方案、專利儲備,獲利很多,日子悠哉,經常出現疲軟癥,缺少動力前行。比如,去年,IBM女老大就對對公司發出警告說,“大企業病”太嚴重了,漠視用戶需求,距離用戶太遠,創新不力。
這種局面下,一些巨頭就容易動作變形,過度依賴并購,寧愿借此彌補創新不力,甚至患上“收購整合癥”。而且,許多時候,并購還能給它們帶來財務面好處。上世紀,許多美企喜歡用“權益結合法”來并購,將收購標的企業的賬面價值直接計入自身資產負債表,而商譽等差額卻不當做無形資產計入,從而形成利潤虛構。
而且,并購之后往往伴隨著裁員、縮減成本的動作,這也給了巨頭許多操縱業務與股價的空間。
蘋果的現金儲備多得花不完,在中國,它甚至買來生產設備,租賃給代工方富士康使用。蘋果財報里前年體現為20億美元。
公眾能夠查閱到,現金最多的蘋果,在研發領域的投資甚至排在美國科技企業幾十名之外。
3、維持巨額現金儲備,當然可以用來維持股價。這也是過去20多年美國科技巨頭最常見的一幕。蘋果前年表態說,要拿出550億美元用于回購自家股票。
公眾也能看到,過去一兩個月,美國資本市場科技股股價連跌,許多企業同樣使出了這一手段。掛牌美國的中國新浪,掛牌香港的騰訊,也已跟隨其后。
回購股票,往往打著維護投資人的利益行事。但“投資人”的概念是有貓膩的。因為,只有企業家族、決策層、機構甚至政府層面的力量才真正能夠處置一個上市公司的資源配置,散戶雖然你名義上是投資人,基本無能為力。維護股東與投資人的利益最大化,其實就是維護資本方利益最大化。這正是拉克尼讓所說的,將原本屬于勞動的價值轉移到資本之手。
所以,我認為,這其實已經是一種創新的困境。當然,創新的困境不僅體現在這一方面,還有類摩爾定律的出路,人類征服自然的力量不可能超出物質世界之外。美國作為全球最強大的科技創新大國,這一困境體現的是它的超前性。
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創投分享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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