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基站公司玩網業分離?這個變革方向不對頭!

近日“成立國家基站公司,網業分離重組方案被重新提起”的消息備受熱議,消息中稱該公司成立后,將逐步把三大運營商的新建和存量基站、鐵塔、管道都承攬下來,由國家基站公司向運營商提供基站租賃、維護服務。
雖然官方消息和具體方案還沒出來,但個人認為網業分離從一開始就搞錯了方向,如此激進的方案不但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有可能讓過去十多年的市場化改革成果付之東流。
為什么要分離“網”和“業”?
讓我們來列舉一下業界提出“網業分離”的主要原因。第一個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重復建設問題:目前三大運營商各自建網,而理論上點對點的通信問題只需要一張“可靠的”網絡,這么看來三張網的確是有點浪費。而且建設三張網會對稀缺的站點資源、土地資源造成擠占,導致道路反復開挖、基站布點密集、難以達到最優布點等問題。
第二個原因是所謂的“防止壟斷”:目前三大運營商壟斷了網絡資源,其會根據自身的目標和利益來遏制或推動市場需求。而網業分離、建立國家基站公司后,就可以專注于網絡建設,發揮規模效應以向全社會提供“合理”的通信資源租賃價格,并倒逼運營商在業務層面進行更徹底的改革來參與電信業的競爭。
第三個原因是統一制式:眾所周知工信部一直力推TD,不惜采用各種非對稱管制甚至行政干預來推行TD,然而聯通和電信心知肚明——搞TD,這不是往火坑里跳么?沒有了網絡優勢,怎么和移動干架?導致TD從3G時代起就一直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和發展。而網業分離后,國家基站公司可以統一建設一張單一制式的網絡,既有利于國家安全、技術推廣、壯大產業鏈,又能夠避免建兩種制式造成的“資源浪費”。
第四個原因是提高通信覆蓋:鑒于某些地區(偏遠山區、農村等)的高建設成本和低消費能力,運營商通常不愿意在這些地區建網,使得這些地區的消費者無法享受高質量的通信服務。而由專業的基站公司統一規劃布局,把基礎通信建設變成一項“公共服務”,理論上有利于解決通信覆蓋問題。
網業分離是個“偽命題”
上述四個問題的確長期困擾通信網絡建設,但網業分離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嗎?顯然不是。
首先,重復建設真有這么嚴重嗎?這個問題本質上是資源利用的問題:舉個樣本,2013年某省運營商寬帶網絡的利用率約為60%,移動網絡的利用率約為30%,由于要考慮高峰期的通信質量,這個利用率并不算很低,資源浪費沒有想象中嚴重。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運營商也要盈利,不會愚蠢到看著一大堆閑置的網絡還拼命投錢去建網,所謂的建三張網浪費資源的說法其實站不住腳,市場競爭的結果就是資本家會想方設法把產能轉化為利潤,如果三張網都能以較高利用率來運行,憑什么說就浪費資源了?
其次,網業分離后就能打破壟斷嗎?在我看來更像是從市場向計劃的一種倒退——網業分離打破了運營商在網絡資源上的壟斷地位,卻硬生生地創造了一個新的壟斷企業。雖然有人提出可以通過科學的公司制度設計把該基站公司變成一個類似于“水電煤”的“公共服務”企業,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水電煤這類壟斷企業的生產、服務水平和充分競爭的企業相比實在差太遠。另外,所謂的“計劃建設、全網使用、避免壟斷和浪費”就是個偽命題,計劃的確能達到相對較高的資源利用率,但這種高利用率是建立在壓制需求、低供給水平、高使用費率的基礎上的,這樣的高資源利用率,不要也罷。
第三,統一制式真的利大于弊嗎?統一制式的確有利于推廣自行研發的新技術,但這種“閉關鎖國”的方式顯然弊大于利。任何一門技術不是靠國家扶持就能牛起來,是要經過充分競爭、市場檢驗才能得到認可。從技術成長的角度看,保留一張FDD網更有利于促進TD的技術改進:TD技術標準制定者、研發者、產業鏈、生產廠商時刻保持競爭壓力,不斷完善TD技術、終端、網絡。而且國外大都采用FDD制式,保留FDD也能為國內外通信轉換提供便利。
最后,虧本的生意做不做?成立國家基站公司總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吧?否則還不如直接把基礎網絡建設納入政府部門。要盈利的話,偏遠山區、農村這些高成本的地區即便把網絡建起來,也會直接或間接地對運營商收取高額租賃費,如此一來運營商也不一定愿意為這些地區提供通信服務,網業分離實際上不能很好地解決通信覆蓋的問題。當然也有一種觀點是國家基站公司由國家補貼,價格實行管制,弱化業績考核,不過這個大坑地方政府愿不愿意背,還真的難說。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通信網絡建設的問題都可以歸納成兩個:通信資源供給結構性失衡和通信總需求不足。而網業分離的初衷是希望通過建立具有公共服務特點的基站公司來解決供給結構式失衡問題,而讓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充分競爭以解決通信總需求不足問題。個人認為成立基站公司、網業分離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而是應該從市場出發,讓需求端和供給端得到充分競爭。
還有不少比網業分離更好的路
1、讓更多玩家使用閑置的“一手”通信資源。在這一點上有兩條思路,一是批發轉售,代表如虛擬運營商;二是零售加工,代表如電信“流量寶”。我們之所以說運營商壟斷,是因為它壟斷了“一手”通信資源,但其加工出售的“二手”通信資源(套餐、語音、短信等)所創造的的需求又小于供給,從而造成資源浪費。而通過批發轉售基礎通信資源,讓虛擬運營商運用其在細分市場的資源和優勢,把“沉默的”需求激發起來,又或者把基礎通信資源零售給社會上各家企業,使其能用通信產品來為自己的業務增值,以此來創造更多需求、緩解資源浪費。
2、讓民資更多地參與網絡建設。經驗上看,骨干網、核心網、城域網等通常會保持合理的負荷,而資源浪費最嚴重的是在網絡末梢部分(特別是寬帶網絡)。由于信息不對稱、投資不足、進場難、運營成本高,由運營商包攬網絡末梢的建設通常會造成資源利用率低、通信能力覆蓋不足、不愿建設等問題。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放開通信建設權限,讓民資進入網絡末梢建設領域,一方面打破在網絡建設上的壟斷格局,另一方面也發揮民資經營靈活、成本控制能力強、掌握特定資源的優勢。目前在一些特定領域已經有在做運營商和民資通過分成、融資租賃等方式開展合作,但由于業績考核的問題,合作規模很小,運營商對此不積極。
3、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方面政府早有規定,比如鐵塔、桿路必須共建共享,有條件的基站和傳輸線路共建共享,禁止排他等,但一直效果不好,這也是此次重提組建基站公司的重要動因。實際上共建共享的空間還很大,光有虛而不實的協調會和運動式的檢查監督是不夠的,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引入一個第三方監督機構,形成類似于工程中“甲方-乙方-監理”這樣的關系,對排他行為、惡意競爭行為進行監督,為運營商提供一個便于申訴處理的渠道,真正把共建共享落到實處。
必須承認組建基站公司、網業分離的出發點是好的,理論上也應該這么做。但無數信息產業案例證明了市場規律在很多時候比技術、理論上的方案要更為重要。網業分離跟“按需分配”一樣是個偽命題,在無法也不可能精確估算通信需求的前提下,適度的“資源浪費”是解決供需矛盾問題的一個可接受的代價,而由市場化的操作手段來保持供需的相對平衡比建立一個以計劃為主導的方案要更為合理。多從完善頂層設計、促進市場競爭的角度去解決問題,別重回計劃經濟的老路。
作者aky捷的微信公眾帳號:txb_zhaojie
雖然官方消息和具體方案還沒出來,但個人認為網業分離從一開始就搞錯了方向,如此激進的方案不但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有可能讓過去十多年的市場化改革成果付之東流。
為什么要分離“網”和“業”?
讓我們來列舉一下業界提出“網業分離”的主要原因。第一個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重復建設問題:目前三大運營商各自建網,而理論上點對點的通信問題只需要一張“可靠的”網絡,這么看來三張網的確是有點浪費。而且建設三張網會對稀缺的站點資源、土地資源造成擠占,導致道路反復開挖、基站布點密集、難以達到最優布點等問題。
第二個原因是所謂的“防止壟斷”:目前三大運營商壟斷了網絡資源,其會根據自身的目標和利益來遏制或推動市場需求。而網業分離、建立國家基站公司后,就可以專注于網絡建設,發揮規模效應以向全社會提供“合理”的通信資源租賃價格,并倒逼運營商在業務層面進行更徹底的改革來參與電信業的競爭。
第三個原因是統一制式:眾所周知工信部一直力推TD,不惜采用各種非對稱管制甚至行政干預來推行TD,然而聯通和電信心知肚明——搞TD,這不是往火坑里跳么?沒有了網絡優勢,怎么和移動干架?導致TD從3G時代起就一直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和發展。而網業分離后,國家基站公司可以統一建設一張單一制式的網絡,既有利于國家安全、技術推廣、壯大產業鏈,又能夠避免建兩種制式造成的“資源浪費”。
第四個原因是提高通信覆蓋:鑒于某些地區(偏遠山區、農村等)的高建設成本和低消費能力,運營商通常不愿意在這些地區建網,使得這些地區的消費者無法享受高質量的通信服務。而由專業的基站公司統一規劃布局,把基礎通信建設變成一項“公共服務”,理論上有利于解決通信覆蓋問題。
網業分離是個“偽命題”
上述四個問題的確長期困擾通信網絡建設,但網業分離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嗎?顯然不是。
首先,重復建設真有這么嚴重嗎?這個問題本質上是資源利用的問題:舉個樣本,2013年某省運營商寬帶網絡的利用率約為60%,移動網絡的利用率約為30%,由于要考慮高峰期的通信質量,這個利用率并不算很低,資源浪費沒有想象中嚴重。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運營商也要盈利,不會愚蠢到看著一大堆閑置的網絡還拼命投錢去建網,所謂的建三張網浪費資源的說法其實站不住腳,市場競爭的結果就是資本家會想方設法把產能轉化為利潤,如果三張網都能以較高利用率來運行,憑什么說就浪費資源了?
其次,網業分離后就能打破壟斷嗎?在我看來更像是從市場向計劃的一種倒退——網業分離打破了運營商在網絡資源上的壟斷地位,卻硬生生地創造了一個新的壟斷企業。雖然有人提出可以通過科學的公司制度設計把該基站公司變成一個類似于“水電煤”的“公共服務”企業,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水電煤這類壟斷企業的生產、服務水平和充分競爭的企業相比實在差太遠。另外,所謂的“計劃建設、全網使用、避免壟斷和浪費”就是個偽命題,計劃的確能達到相對較高的資源利用率,但這種高利用率是建立在壓制需求、低供給水平、高使用費率的基礎上的,這樣的高資源利用率,不要也罷。
第三,統一制式真的利大于弊嗎?統一制式的確有利于推廣自行研發的新技術,但這種“閉關鎖國”的方式顯然弊大于利。任何一門技術不是靠國家扶持就能牛起來,是要經過充分競爭、市場檢驗才能得到認可。從技術成長的角度看,保留一張FDD網更有利于促進TD的技術改進:TD技術標準制定者、研發者、產業鏈、生產廠商時刻保持競爭壓力,不斷完善TD技術、終端、網絡。而且國外大都采用FDD制式,保留FDD也能為國內外通信轉換提供便利。
最后,虧本的生意做不做?成立國家基站公司總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吧?否則還不如直接把基礎網絡建設納入政府部門。要盈利的話,偏遠山區、農村這些高成本的地區即便把網絡建起來,也會直接或間接地對運營商收取高額租賃費,如此一來運營商也不一定愿意為這些地區提供通信服務,網業分離實際上不能很好地解決通信覆蓋的問題。當然也有一種觀點是國家基站公司由國家補貼,價格實行管制,弱化業績考核,不過這個大坑地方政府愿不愿意背,還真的難說。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通信網絡建設的問題都可以歸納成兩個:通信資源供給結構性失衡和通信總需求不足。而網業分離的初衷是希望通過建立具有公共服務特點的基站公司來解決供給結構式失衡問題,而讓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充分競爭以解決通信總需求不足問題。個人認為成立基站公司、網業分離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而是應該從市場出發,讓需求端和供給端得到充分競爭。
還有不少比網業分離更好的路
1、讓更多玩家使用閑置的“一手”通信資源。在這一點上有兩條思路,一是批發轉售,代表如虛擬運營商;二是零售加工,代表如電信“流量寶”。我們之所以說運營商壟斷,是因為它壟斷了“一手”通信資源,但其加工出售的“二手”通信資源(套餐、語音、短信等)所創造的的需求又小于供給,從而造成資源浪費。而通過批發轉售基礎通信資源,讓虛擬運營商運用其在細分市場的資源和優勢,把“沉默的”需求激發起來,又或者把基礎通信資源零售給社會上各家企業,使其能用通信產品來為自己的業務增值,以此來創造更多需求、緩解資源浪費。
2、讓民資更多地參與網絡建設。經驗上看,骨干網、核心網、城域網等通常會保持合理的負荷,而資源浪費最嚴重的是在網絡末梢部分(特別是寬帶網絡)。由于信息不對稱、投資不足、進場難、運營成本高,由運營商包攬網絡末梢的建設通常會造成資源利用率低、通信能力覆蓋不足、不愿建設等問題。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放開通信建設權限,讓民資進入網絡末梢建設領域,一方面打破在網絡建設上的壟斷格局,另一方面也發揮民資經營靈活、成本控制能力強、掌握特定資源的優勢。目前在一些特定領域已經有在做運營商和民資通過分成、融資租賃等方式開展合作,但由于業績考核的問題,合作規模很小,運營商對此不積極。
3、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共建共享。共建共享方面政府早有規定,比如鐵塔、桿路必須共建共享,有條件的基站和傳輸線路共建共享,禁止排他等,但一直效果不好,這也是此次重提組建基站公司的重要動因。實際上共建共享的空間還很大,光有虛而不實的協調會和運動式的檢查監督是不夠的,在這一點上完全可以引入一個第三方監督機構,形成類似于工程中“甲方-乙方-監理”這樣的關系,對排他行為、惡意競爭行為進行監督,為運營商提供一個便于申訴處理的渠道,真正把共建共享落到實處。
必須承認組建基站公司、網業分離的出發點是好的,理論上也應該這么做。但無數信息產業案例證明了市場規律在很多時候比技術、理論上的方案要更為重要。網業分離跟“按需分配”一樣是個偽命題,在無法也不可能精確估算通信需求的前提下,適度的“資源浪費”是解決供需矛盾問題的一個可接受的代價,而由市場化的操作手段來保持供需的相對平衡比建立一個以計劃為主導的方案要更為合理。多從完善頂層設計、促進市場競爭的角度去解決問題,別重回計劃經濟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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