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魯豫一年775萬收入是如何賺到的?

775萬,這是主持人陳魯豫在2013年的勞務收入。
這一數據來自《魯豫有約》背后的制作公司能量影視的招股書,這家公司最近正準備登陸A股創業板。
勞務收入之外,陳魯豫還持有能量影視325萬股股票,價值約3866萬。如果公司上市后股價飆升,身價過億也不是沒可能。
將陳魯豫的收入拆分開來,我們意外地發現,主持一集《魯豫有約》,陳魯豫的勞務報酬只有5000多元,這僅僅是一個三線主持人的水平。而在《超級演說家》當導師,一集的勞務報酬折合下來有45萬元,看來“做副業”當導師,似乎要比正兒八經當主持人掙錢得多。
招股書還披露,雖然陳魯豫已是能量影視的董事,但同時保持著鳳凰衛視正式員工的身份,并在鳳凰衛視領取薪酬,但這筆薪酬數額多少不得而知。
主持《魯豫有約》,一期5461元
能量影視是《魯豫有約》的制作和發行公司。招股書告訴我們,2013年,這家公司一共向陳魯豫支付了775萬的勞務報酬,其中142萬是主持《魯豫有約》的報酬,633萬是參加《超級演說家》模式研發并擔任導師所獲得的報酬。
如果用142萬除以260期,每期薪水只有5461元,這樣算下來,陳魯豫主持《魯豫有約》真的不掙錢!因為這種的薪酬標準,大約只是圈內三線主持人的水平。
更悲催的是,這收入3年都沒漲過。
2011年、2012年兩年,能量影視支付給陳魯豫的勞務報酬分別都只有141.8萬元、142.2萬元,由于當時《超級演說家》還沒誕生,這些報酬都只是陳魯豫擔任《魯豫有約》主持人的勞務費。
而在2011年以前,能量影視甚至從未給陳魯豫支付過報酬,陳魯豫也從未提起,雖然不知現實情況如何,但至少招股書上是就這么寫的。
這背后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陳魯豫一直都是鳳凰衛視的主持人,并在鳳凰衛視領取薪水,但具體薪水多少我們并不知道。
《超演》當導師,一期45萬元
讓陳魯豫的收入大增的,是一檔名為《超級演說家》的節目(以下簡稱“超演”)。
2013年,陳魯豫開始在《超演》當導師,這讓她一年多出了600多萬的收入。
《超演》這檔節目是由能量影視和安徽衛視合作開發的,目前只播了第一季(共14集),陳魯豫就獲得了633萬元的薪水,如果將參與模式研發的收入與當導師的收入合在一起計算,陳魯豫每期的薪水達45萬元。
這樣算下來,參加一期《超演》,陳魯豫的報酬是主持一次《魯豫有約》的82倍。
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差別?
節目本身的成本差異可能是一個原因。《魯豫有約》作為一檔小成本的談話類節目,單集的制作成本僅為6.5萬元,而《超演》作為一個大型的娛樂節目,一集的制作費動輒千萬。
另一個原因可能更為復雜。有業內人士向娛樂資本論爆料,《魯豫有約》是能量影視的自有欄目,支付較低的薪酬有利于減少成本,增加公司利潤。而《超演》是能量影視與安徽衛視聯合制作,能量影視向安徽衛視報預算,最終再根據收視的情況定具體的結算金額,在這樣的合作方式里,將價格報高有利于拿到更多的制作費用。
持有325萬股,身價可能過億
相對于勞務報酬,陳魯豫持有能量影視325萬股股票的價值更為可觀。
能量影視成立于2004年,可以說這個公司的成立初衷,就是為了承接《魯豫有約》在制作、發行、營銷業務。
2010年,陳魯豫成為能量影視的股東,并且兼任公司董事。目前,陳魯豫手中共有能量影視325萬股的股票。
這些股票有多值錢?我們可以做一個算術。
能量影視準備公開發行股票1950萬股,計劃募資2.32億元,這樣算下來,每股的價格大約在11.9元,陳魯豫手中股票的價值約3867萬元。
如果公司上市之后股票價格瘋漲,陳魯豫的身價也會相應抬升,只要股價突破30.8元,陳魯豫就身價過億。
不過,這個身價在主持圈或許并非“一姐”。此前曾有傳言稱,楊瀾已坐擁70億身家。不過,楊瀾在北京杜莎夫人蠟像館給自己的蠟像揭幕時,否認了這一傳言。
始終維持鳳凰衛視正式員工身份
盡管陳魯豫通過能量影視一年獲取了700多萬的收入,并且是公司董事、第三大股東,但她仍然保持著鳳凰衛視正式員工的身份,并且在鳳凰衛視領取薪水。
能量影視的招股書里反復提及,陳魯豫并非能量影視的員工,而是以鳳凰衛視主持人的身份在能量兼職。
在2011年之前,陳魯豫的這份兼職并沒有額外的勞務報酬,直到2011年,能量影視、鳳凰衛視與陳魯豫三方簽訂相關協議,陳魯豫的收入、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關系才正式確定下來。
在這份協議里,鳳凰衛視同意能量影視使用陳魯豫作為《魯豫有約》的主持人,同時,《魯豫有約》境外播映權要轉讓給鳳凰衛視,鳳凰衛視會支付轉讓費,并不再向能量影視收取使用陳魯豫的費用,而且,陳魯豫作為鳳凰衛視正式雇員的身份和待遇不變。
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密切關系
允許自己的員工長期在另一家公司做節目,并且有股份,當董事,這樣的情況在國內的主持圈并不多見。這背后,或許是因為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特殊關系。
在能量影視的高管中,與鳳凰衛視關聯密切的不止陳魯豫一人。
能量影視的董事長唐建曾任鳳凰衛視國內事務副總裁,能量影視的總經理郭志成也曾任鳳凰衛視節目發展總監,能量影視2004年設立,2005年開始承接《魯豫有約》等欄目的制作發行業務,這兩位鳳凰衛視的前高管直到2009年才從鳳凰離職。
在《魯豫有約》之外,《鳳凰大視野》、《皇牌大放送》欄目也是由能量影視制作,再在鳳凰衛視播出。能量影視還以鳳凰衛視歐洲臺、美洲臺的名義承攬業務、拍攝節目。
從招股書來看,鳳凰衛視本身在能量影視并無股份,但唐建、郭志成、陳魯豫都是能量影視的前十大股東。
其中,唐建持股28.89%,是第一大股東,陳魯豫持股4.18%,是第三大股東,郭志成持股2.31%,是第八大股東。
對于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關系,招股書有專門一段進行了介紹,這段文字稱:“公司與鳳凰衛視間的往來關系均是獨立市場主體間的平等交易行為,不存在鳳凰衛視為公司輸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為公司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公司完全面向市場獨立運行。”
這一數據來自《魯豫有約》背后的制作公司能量影視的招股書,這家公司最近正準備登陸A股創業板。
勞務收入之外,陳魯豫還持有能量影視325萬股股票,價值約3866萬。如果公司上市后股價飆升,身價過億也不是沒可能。
將陳魯豫的收入拆分開來,我們意外地發現,主持一集《魯豫有約》,陳魯豫的勞務報酬只有5000多元,這僅僅是一個三線主持人的水平。而在《超級演說家》當導師,一集的勞務報酬折合下來有45萬元,看來“做副業”當導師,似乎要比正兒八經當主持人掙錢得多。
招股書還披露,雖然陳魯豫已是能量影視的董事,但同時保持著鳳凰衛視正式員工的身份,并在鳳凰衛視領取薪酬,但這筆薪酬數額多少不得而知。
主持《魯豫有約》,一期5461元
能量影視是《魯豫有約》的制作和發行公司。招股書告訴我們,2013年,這家公司一共向陳魯豫支付了775萬的勞務報酬,其中142萬是主持《魯豫有約》的報酬,633萬是參加《超級演說家》模式研發并擔任導師所獲得的報酬。
如果用142萬除以260期,每期薪水只有5461元,這樣算下來,陳魯豫主持《魯豫有約》真的不掙錢!因為這種的薪酬標準,大約只是圈內三線主持人的水平。
更悲催的是,這收入3年都沒漲過。
2011年、2012年兩年,能量影視支付給陳魯豫的勞務報酬分別都只有141.8萬元、142.2萬元,由于當時《超級演說家》還沒誕生,這些報酬都只是陳魯豫擔任《魯豫有約》主持人的勞務費。
而在2011年以前,能量影視甚至從未給陳魯豫支付過報酬,陳魯豫也從未提起,雖然不知現實情況如何,但至少招股書上是就這么寫的。
這背后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陳魯豫一直都是鳳凰衛視的主持人,并在鳳凰衛視領取薪水,但具體薪水多少我們并不知道。
《超演》當導師,一期45萬元
讓陳魯豫的收入大增的,是一檔名為《超級演說家》的節目(以下簡稱“超演”)。
2013年,陳魯豫開始在《超演》當導師,這讓她一年多出了600多萬的收入。
《超演》這檔節目是由能量影視和安徽衛視合作開發的,目前只播了第一季(共14集),陳魯豫就獲得了633萬元的薪水,如果將參與模式研發的收入與當導師的收入合在一起計算,陳魯豫每期的薪水達45萬元。
這樣算下來,參加一期《超演》,陳魯豫的報酬是主持一次《魯豫有約》的82倍。
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差別?
節目本身的成本差異可能是一個原因。《魯豫有約》作為一檔小成本的談話類節目,單集的制作成本僅為6.5萬元,而《超演》作為一個大型的娛樂節目,一集的制作費動輒千萬。
另一個原因可能更為復雜。有業內人士向娛樂資本論爆料,《魯豫有約》是能量影視的自有欄目,支付較低的薪酬有利于減少成本,增加公司利潤。而《超演》是能量影視與安徽衛視聯合制作,能量影視向安徽衛視報預算,最終再根據收視的情況定具體的結算金額,在這樣的合作方式里,將價格報高有利于拿到更多的制作費用。
持有325萬股,身價可能過億
相對于勞務報酬,陳魯豫持有能量影視325萬股股票的價值更為可觀。
能量影視成立于2004年,可以說這個公司的成立初衷,就是為了承接《魯豫有約》在制作、發行、營銷業務。
2010年,陳魯豫成為能量影視的股東,并且兼任公司董事。目前,陳魯豫手中共有能量影視325萬股的股票。
這些股票有多值錢?我們可以做一個算術。
能量影視準備公開發行股票1950萬股,計劃募資2.32億元,這樣算下來,每股的價格大約在11.9元,陳魯豫手中股票的價值約3867萬元。
如果公司上市之后股票價格瘋漲,陳魯豫的身價也會相應抬升,只要股價突破30.8元,陳魯豫就身價過億。
不過,這個身價在主持圈或許并非“一姐”。此前曾有傳言稱,楊瀾已坐擁70億身家。不過,楊瀾在北京杜莎夫人蠟像館給自己的蠟像揭幕時,否認了這一傳言。
始終維持鳳凰衛視正式員工身份
盡管陳魯豫通過能量影視一年獲取了700多萬的收入,并且是公司董事、第三大股東,但她仍然保持著鳳凰衛視正式員工的身份,并且在鳳凰衛視領取薪水。
能量影視的招股書里反復提及,陳魯豫并非能量影視的員工,而是以鳳凰衛視主持人的身份在能量兼職。
在2011年之前,陳魯豫的這份兼職并沒有額外的勞務報酬,直到2011年,能量影視、鳳凰衛視與陳魯豫三方簽訂相關協議,陳魯豫的收入、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關系才正式確定下來。
在這份協議里,鳳凰衛視同意能量影視使用陳魯豫作為《魯豫有約》的主持人,同時,《魯豫有約》境外播映權要轉讓給鳳凰衛視,鳳凰衛視會支付轉讓費,并不再向能量影視收取使用陳魯豫的費用,而且,陳魯豫作為鳳凰衛視正式雇員的身份和待遇不變。
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密切關系
允許自己的員工長期在另一家公司做節目,并且有股份,當董事,這樣的情況在國內的主持圈并不多見。這背后,或許是因為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特殊關系。
在能量影視的高管中,與鳳凰衛視關聯密切的不止陳魯豫一人。
能量影視的董事長唐建曾任鳳凰衛視國內事務副總裁,能量影視的總經理郭志成也曾任鳳凰衛視節目發展總監,能量影視2004年設立,2005年開始承接《魯豫有約》等欄目的制作發行業務,這兩位鳳凰衛視的前高管直到2009年才從鳳凰離職。
在《魯豫有約》之外,《鳳凰大視野》、《皇牌大放送》欄目也是由能量影視制作,再在鳳凰衛視播出。能量影視還以鳳凰衛視歐洲臺、美洲臺的名義承攬業務、拍攝節目。
從招股書來看,鳳凰衛視本身在能量影視并無股份,但唐建、郭志成、陳魯豫都是能量影視的前十大股東。
其中,唐建持股28.89%,是第一大股東,陳魯豫持股4.18%,是第三大股東,郭志成持股2.31%,是第八大股東。
對于能量影視與鳳凰衛視的關系,招股書有專門一段進行了介紹,這段文字稱:“公司與鳳凰衛視間的往來關系均是獨立市場主體間的平等交易行為,不存在鳳凰衛視為公司輸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為公司承擔成本費用的情形,公司完全面向市場獨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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