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視小米之戰:表面版權牌,實質是兩種商業模式之爭

互聯網電視圈,又一次成功的Hold住了所有人的眼球:先是廣電總局以家長的身份點名批評了百視通與華數這兩家牌照商,造成了全國嘩然的生動傳播效果,而沒過幾天一線牌照商隊伍中唯一幸存的未來電視,終于也沒能在上半年的最后一天逃過一劫,樂視和小米的口水仗成功的把這家本該在幕后默默無聞辛勤奉獻精彩內容的牌照與內容提供商推到了風口浪尖上,而雙方爭(sī)論(yǎo)的焦點,無非就是以下兩個問題:
1.未來電視是否盜版了樂視的獨有影片內容,這里面小米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2.未來電視和樂視還有合作么?
這兩個問題很難回答么?其實一點也不,互聯網上的信息已經足夠我們分析,不用去費勁兒挖料了。
我們先從第一個問題說起:樂視和未來電視之間有版權摩擦么?從法院宣判的結果來看,在小米盒子上確實可以觀看樂視所具有的一些獨家版權內容,而樂視采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也是應當被鼓勵的。而接下來的一個小問題就不太好回答了:為什么小米也同時中槍倒下?從利益角度來說的話,小米盒子的用戶確實是享受了本不該屬于他們的樂視獨播內容,但如果從政策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小米顯然屬于是無端中槍的那個:按照廣電總局在2011年所頒布的181號文件,對于小米盒子這種互聯網機頂盒上所播放的全部視頻節目,都需要通過其唯一的播控平臺——未來電視進行播出,也就是說,在相關工作完全合規的情況下,小米對于其自己平臺上所播放的內容并無管理權,也就更說不上是主動盜版行為……如此來看讓小米去承擔法律責任,確實還有需要商榷的地方,如果樂視想要指證小米同盜版行為有直接關聯的話,那恐怕還得證明另外的一件事情:要么是小米要求CNTV在其平臺上提供盜版內容,或者小米自己出手干涉到播控平臺的工作,而就目前所獲取的信息來說,我們并未見到與此相關的任何報道。
接下來就是在樂視公告中最令人驚訝的“造謠”二字的解讀:未來電視是否真的同樂視在牌照方面解除合作?能回答這個問題的,除了樂視自己以外,我們還應該聽到未來電視的意見,可惜截止到目前未來電視依舊保持無線電靜默,并未發表任何官方聲明。
如果正規獲取消息的途徑走不通,我們不妨從產品研究角度嘗試獲取一些信息看看是否有幫助:分析樂視從2013年5月開始的產品線演變情況,從S50(2014年初上市)以后的電視機型,包括X50air和S50/S40Air都已經把牌照從未來電視切換成了華數,同時對于樂視機頂盒產品線中今年2月份以后上市的新品 New C1s,也已經把牌照方更換為了CIBN(國廣東方)。所以說,從產品線上來看,樂視在2014年的新品確實已經不再與未來電視進行牌照方面的合作,但經過測試,較早期產品中使用未來電視牌照的X60等型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
另外,還有一個小花絮比較值得玩味:在4月份的X50Air產品發布會上,賈躍亭身后的效果圖上,牌照方依然是未來電視,是疏漏?有隱情?那就不得而知了。
經過以上一個比較簡單的擺事實講道理的過程,接下來我們需要進入相對來說疑難的階段,深挖一下雙方的思想根源,繼續搞清楚“到底為了什么打”這一核心問題。
樂視小米剛剛較上勁,各種各樣的小道消息就開始走紅了,匯總以下不外乎幾種觀點:
1.樂視內部出現問題,樂視某前高管兼賈躍亭近親在證券市場套現;
2.之前巨資邀請C羅做廣告代言,結果葡萄牙成績不佳,內部非議很大因此樂視需要轉移媒體注意力;(這個也太扯了……)
3.樂視股價近期受挫,需要新的話題來繼續保持曝光率,以期獲得股價繼續提升;……
針對這些五花八門的段子,其中有的精彩程度已經接近于地攤文學的水平,在沒有得到可信的證據之前,還是沒必要把這些娛樂新聞掛在嘴上,有這時間還是開動腦筋自己好好分析一下吧。
首先我們看看樂視的近況:從樂視的業務來說,視頻網站是個需要大投入買版權的活動,做智能電視也是一個需要大投入搞研發的活動,這兩個需要燒錢的業務同時被樂視啟動的時候,也同時給了他帶來了沉重的資金壓力,這也是樂視積極在資本市場上尋求高股價的原因之一,當然也是無可厚非的。從另外一方面看,做公司,盈利或者至少在現階段少虧當然是很重要的事情,因此無論是從資金壓力還是從經營業績上看,樂視都需要盡快能夠將營收數據來拉起來,當然也就需要采用包括訴訟之內的各種手段去把自己的商業模式進行推廣,力爭讓自己的商業模式成為互聯網電視圈的樣板并盡可能擴展用戶數量。
我們認為,樂視這次針對于內容侵權的起訴,表面上看打的是版權牌,但從深層次看來還是兩種商業模式的斗爭。眾所周知的是,樂視作為一家視頻網站早期以版權分銷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在擁有了較為豐富的版權內容后進入互聯網電視領域,此時將版權方面的業務方向由分銷轉為獨播,希望以獨家版權內容作為產品賣點;相對于樂視的“靠自己”的思路,更多的互聯網電視廠商更加看好的是“靠大家”的思路,即在不違反廣電181號文件的前提下,由牌照商出面將不同視頻網站的內容聚集起來在一個平臺上展現,近期“小米+未來電視+搜狐”以及“海信+未來電視(又是未來電視?真的就這么巧么?)+眾多視頻網站”的合作套路就很好的印證了這一點。從商業模式上看,樂視的“靠自己”采用前向收費的模式,在用戶開通服務后就需要用戶繳納當年的服務費用,一次交費數額較大;而其他廠商的“靠大家”模式更多考慮的是后向付費的方式,即整體免費,但對于單片或專區進行收費的模式,以期依靠巨大的用戶數量長尾收費;這兩種水火不相容的商業模式孰優孰劣之爭,可能才是這次風波的最根本原因。
為什么打已經弄清楚了,接下來就是怎么打以及如何收場的問題,我們相信針對于這一點,對戰雙方都不會有一個很完整的策略:對于樂視而言,將牌照商工作的規范性問題訴諸法律雖然能在版權方面先下一城甚至占領道德高地,但把昨天還和自己親密合作的牌照商轉臉就作為靶子用機關槍掃射,在以后的商務合作上會否產生負面效果?(相信華數和CIBN心里已經不淡定了吧……),而作為小米而言,在發出了應對聲明之后,也得啟動針鋒相對的公關策略,雙方各自投入了資源卻不一定能夠換回品牌和聲譽上的美譽度,充其量是在“為戰斗而戰斗”……更令人無奈的是,作為這場爭斗中最無辜的群體-雙方的用戶而言,所收獲的充其量是免費看了一場大戲,在產品的用戶體驗方面并沒有什么收獲,在這里我們還是想勸勸雙方,好鋼還得用在刀刃上,請樂視好好再好好打磨一下產品,持續優化產品設計與質量;也請小米利用自身的商務優勢繼續擴充在線點播的內容庫;畢竟,讓用戶得到實惠的企業,才能成為受用戶尊重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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