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重大制度性突破即將展開

8月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透露了一項重要決定:抓緊制定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方案;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聯網、高新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一年后在創業板上市。同時傳出的信息還有,“做市商系統”初步于定于8月25日正式上線。 (注:“新三(san)板”是全國中(zhong)小(xiao)企(qi)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俗稱)
證券監管的目的是確保披露合規、交易合法,而不是替市場做判斷,更不應把上市融資做為恩惠或“政治待遇”。特別是在互聯網、高新技術領域,行政審批、盈利門檻把絕大多數優企業擋在中國資本市場的大門之外。從早期的三大門戶,到中期的盛大、百度,到近期的京東、阿里。
監管機構不應替市場做判斷
自古以來“君不正,臣不忠,另投他國;父不慈,子不孝,遠走他鄉。”中國資本市場監管機構變幻莫測的口味和極大的政策不確定性,還有對新興行業堅持做盈利要求,形成一種“逆向選擇”機制:越是優秀的企業越要到海外上市。
近日有文章探討:《為什么本土VC不投“臉萌”》,結論是本土創投風險承受能力弱、水平低。本土創投錯過的豈止臉萌,BAT的毫毛也沒抓住一根。但是這現象背后卻另有原因:今天沒有足夠明確的盈利預期,明天就無法在A股上市,以A股上市為主要退出方式的本土創投怎么會投?
消取對高科技企業盈利的硬性要求,將給國內資本市場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本土創投終于可以與洋創投可以站在一條起步線上競爭優質企業了:“您的企業三年后不一定能盈利?除了納斯達克,深圳創業板也行!”
但不要求盈利也是有副作有的。正如那么多人憎惡高考,卻沒有人否認它是“相對最公平的人才選拔制度”、“沒有高考,拼爹嗎?”。同樣,沒有了盈利這個“硬指標”,企業是不是更要“拼爹”?莊家會不會更肆無忌憚地炒做概念,坑害股民?
此時,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必須的。
做市商制度的優越性
做市商(Market Maker)是具備實力和信譽的證券機構,由它們向公眾投資者報出目標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并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并實現一定的利潤。
許多國人把做市商混同于莊家,認為做市商制度就是莊家“合法化”。其實,做市商與A股里的莊家完全不同。
莊家“吃進”某只股票時,希望成本越低越好,利用或干脆編造“利空”是家常便飯;“出貨”時則希望股價越高越好,從來沒有不利用、編造“利多”的。
做市商有兩點不同。首先,莊家在暗處,做市商的操作是公開的。每只股票必有做市商,誰在做市是公開的。獲準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有3家機上合資格機構為企業做市;其次,做市商要對股價負責。如果合理股價為10元,做市商可以報出9.8元買進,10.2元賣出。
莊家可以將股價炒到20元,然后出貨逃走。做市商如果報出虛高的20元做為賣出價,必需同時報一個買入價,比如19.5元。搞不好貨沒出去,卻成“冤大頭”吃進一堆高價貨。反之,故意報5.8元,試圖低價買進,還得報出6.2元的賣出價。結果貨沒吃進,卻投資“淘空”。所以,做市商要對估值負責,而莊家操縱著大眾的貪婪和恐懼。沒有做市商的中國資本市場,沒有人對估值負責!
做市商制度對高科技、高成長公司的股票交易更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對這類公司單憑財務報表根本無法判斷其價值。納斯達克不僅有市盈率幾百倍的公司,還有照樣賣著高價的虧損企業,6000多家做市商公開、有序、競爭性的報價,保障了交易的規范和效率。
制度是第一生產力
科學技術是生產力,但讓科技成果層出不窮并迅速得到應用的制度才是第一生產力。
制度的神奇之處在于不論參與者的動機、素質如何,好的制度總能獲得制度設計者希望的效果。比如,想使蛋糕得到公平地分配,不必進行思想教育,只需規定“切蛋糕的人最后拿”。如果是一群“小人”,每人盡可能拿大塊兒,最后剩下的肯定是最小的。切蛋糕的小人就會盡量使每塊蛋糕都一樣大;如果換做一群“君子”,每個人都拿小塊兒,最后剩下的肯定最大。切蛋糕的君子就會盡量使每塊蛋糕都一樣大。于是,不論君子還是小人,好的制度足以保障蛋糕分配的公平。
做市商是一項“久經考驗”的好制度,呼吁了二十年終于在新三版落地。估計試水成功后將引入上創業版。此舉是中國資本市場二十年來最重大的制度突破。優秀的互聯網、高新技術企來得以在A股上市融資,于國家、于企業、于股民都是幸事。
知名風險投資公司
|||||||||||||||||||||||||||||||||||||||||||||||||||||||||||||||||||||||||||||||||||||||||||||||||||

創業聯合網是創業者和投資人的交流平臺。平臺擁有5000+名投資人入駐。幫助創業企業對接投資人和投資機構,同時也是創業企業的媒體宣傳和交流合作平臺。
熱門標簽
精華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