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到遭“割喉”,PP風險在民間

8月12日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下發《關于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于運營與非運營車輛做出了嚴格界定。
《通知》要求從事汽車租賃經營必須依法登記并申報備案;嚴禁將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于汽車租賃經營;租賃車輛不得用于未經許可的出租等行業運營;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者提供便利等。
《通知》中稱“一段時間以來,借助互聯網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的消息頻繁見諸媒體。經核查,其中一些經營者主動與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租車事宜,或自行登記注冊汽車租賃企業但不按規定備案,同時將各類私家車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而是在沒有取得合法營運資質情況下,以提供便利租車服務為名從事非法營運活動。”這段話的矛頭直指易到用車。廣電要求7張牌照的持有者不得與樂視等有違規行為的企業合作。北京交管部門則要求持牌出租汽車公司不得到易到用車合作。
《通知》要求:“汽車租賃經營車輛應當是經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在冊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注明的車主名稱應當是持證的汽車租賃經營者;將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于汽車租賃經營的,屬于違規行為。”也就是說運營車輛的產權人應當是合資格的運營者,而不能是掛靠的私家車主。
易到用車如果僅通過與出租汽車公司合作,為消費者提供車輛,不僅無利可圖,而且自身存在價值很小。對易到來講,切斷私家車的來源,相當于割喉。Uber在海外已形成相當規模的用戶群,如果僅從出租汽車公司獲得高檔車配駕服務,還是有一定生存空間的。
其實,易到用車模式早在多年以前就被神州租車主動放棄,原因是涉嫌非法運營。此后,神州斥資數十億,購置5萬多輛汽車,背上沉重的財務負擔。2012年在美國上市未成功,2014年5月轉戰香港主板,至今沒有結果。易到用車明知違法,卻想測試有關部門執法的尺度。結果遵紀守法者活得艱辛,希圖僥幸者活得滋潤。易到用車去年取得攜程6000萬美元投資后,最近又傳出將獲百度3億美元投資的消息。
廣電把“181號文件”嚴格執行一下,樂視、小米們的“生態圈”就受到重創,僅這兩家公司市值合計就接近2000億!廣電的嚴格執法來得太遲,造成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對“黑車掮客”的嚴格執法也遲了,但至少搶在了市值百億美元的上市公司出現之前。
今天凌晨,PP租車針對《通知》回應稱:“PP租車不屬于汽車租賃經營的范疇,且不提供帶駕;P2P汽車共享自駕模式2013年興起,不屬于汽車租賃經營的范疇,因此暫不適用于該條款的規定。”但PP租車的模式,即使政府大力支持,每單由政府補貼100元也沒有希望。關于P2P租車模式,創投分享會在7月25日中已有論述。這里只給出一個簡單的判斷指標:地鐵沒有安檢,P2P租車才能推廣。
基于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為車輛擁有者、使用者及駕駛員搭建平臺,通過資源的優化配制創造價值的各種模式統稱為“智能用車”。8月4日,創投分享會文章《中認為“智能用車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沒有成熟的模式,政府監管需要升級,各利益方要經過充分博弈(車主、私人用戶、企業用戶、私車司機、出租車司機、黑車司機、出租汽車公司、汽車租賃公司),從移動打車、配駕出租(易道模式)、P2P租車到拼車平臺,未來還不知道會有多少種新鮮的模式。這是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時代。”
智能用車百家爭鳴對立法、執法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這一點在智能打車應用的推廣中已得到充分體現。此次“半夜雞叫”,恐怕與交管部門關系密切的出租汽車公司起了不小作用。俗話說兼聽則明,交通管理部門應更及時、更廣泛地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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